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法律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3-01-19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现就2023年度“残疾人法律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残疾人法律咨询服务

二. 标的金额

人民币166400元。

三. 采购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3.投标人应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投标人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上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合格。

5.参与本项目服务的律师持有经过年检合格的律师执业证。

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7.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未受过司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 投标方式

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材料:

1.投标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含上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2.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3.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参与本项目服务的律师资质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6.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7.投标书(原件);

8.投标报价单(原件);

9.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五.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前述第四条要求文件一式叁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材料须于2023年1月29日下午16:00前送达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B座12楼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组宣(权保)部,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傅琳琳;联系电话:82486303;传真:82485800。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月19日

附件: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docx

采购需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