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常年法律顾问及残疾人法律咨询服务项目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2024-03-04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残疾人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残联常年法律顾问及残疾人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14.98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

内容:为市残联提供日常定岗值班法律咨询服务: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在法律维权道路上公平正义,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法律工作机制,构建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依法及时解决社会矛盾。为市残联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促进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更好地防范日常事务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时高效地为市残联日常工作提供法律依据,确保采购合同签订的规范性、合法性。在市残联作出重大决策、实施法律行为前对市残联的决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用途:对有法律服务需求的残疾人,进行来访接谈,梳理信访事项情况,从法律角度向来访残疾人解释及引导其依法主张权利,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按照诉访分离的原则,对残疾人来访事项进行甄别和判断,依据事项性质,引导来访人员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问题;就市残联涉法涉诉问题、重大突发事件、信访案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向市残联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应市残联要求,就市残联及其职能部门事务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应市残联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对市残联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市残联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协助市残联对有关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市残联需要,参与有关合作项目洽谈,现场提供法律意见;根据市残联需要,列席市残联的重大会议,并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处理涉及市残联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对市残联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或行政诉讼被告的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或处理建议;协助市残联进行法治宣传。

成交供应商名称: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投标文件

项目成交金额: 14.64万元

中标产品(服务)说明:中标公司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中标公司将履行招标项目规定的各项要求,为市残联提供日常定岗值班法律咨询服务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经在“深圳市残疾人网”发布需求公告,市残联评标小组采取票决法评定,最后确定中标供应商。

服务交货期限:日常定岗值班法律咨询服务由3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服务期由5月1日起提供服务至2024年12月31日。

联系方式:电话联系

采购人:罗绮卫       公示期:3个工作日

地址:深圳市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B座12楼

联系电话:82336303        传真:82485800

监督部门: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B座12楼

联系电话: 82485805       传真:824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