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导
通力合作
为基本实现残疾人平等享有就业机会的目标而奋斗
——在全市残疾人就业工作会议暨2003年度分散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市政府残工委副主任、市残联理事长 高建伟
(2004年6月29日)
同志们:
在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之际,市政府残工委召开全市残疾人就业工作会议暨2
O O 3年度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表彰大会。这是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议题主要是总结近年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残联等12个部门《关于切实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意见》的精神,表彰20O3年按比例就业工作先进。
下面,我受道行副市长的委托,代表市政府残工委对近年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进行总结,并就今后几年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回顾
我市残疾人工作经过多年来的发展,特别是1998年开展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以来,已基本建立起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体系和就业工作服务体系,开展了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残疾人就业安置工作以及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为残疾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和困难扶助。特别是近几年来,在全市各级劳动部门及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支持配合下,我们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扎实工作,积极探索,不断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迈向新的水平。主要表现是: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支持
自2001年末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黄丽满主持召开弱势群体会议以来,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越来越重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特别是近两年来,市委市政府加大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帮扶的力度,重视抓好法制建设,相继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措施,其中政府政策性法规3个,劳动、财政、税务、工商、民政、计划、人事、残联等有关职能部门规定8个,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为残疾人就业工作提供了保障。同时在社会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关爱行动,为残疾人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各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采取了许多措施,努力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落实。今年六月,市政府根据残疾人就业工作发展的需要又批准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动了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不断向前发展。
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逐步形成扶助残疾人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用人单位执行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的自觉性越来越高。许多用人单位尤其是一些行业的龙头企业和外商企业主动学习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门为残疾人“送工作”,为残疾职工提供各种权益保障。新闻媒体更加关注残疾人就业,近两年,全市各太报刊和广播电视媒体刊播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近4
O篇,在社会上广泛地宣传了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法规。
(二)残疾人就业工作成效显著
在实施残疾人就业工程中,我们重点抓了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工作,这也是我市残疾人就业的主渠道。我市实施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以来,残疾人就业人数和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额一年比一年提高。残疾人就业人数从推行分散按比例就业以前的每年一、两百人上升到每年三、四百人。到2003年,由于开展了按比例就业的劳动年审和劳动监察,采取了年审业务办理、上门服务、专项执法检查三结合的方式,安排了近6OO名残疾人就业,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达3OOO多万元。全市通过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这项工作,使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走上了劳动就业岗位。同时也涌现出一大批积极落实按比例就业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今天的会议上我们还要对这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在大力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同时,我们还十分重视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个体社区从业、安排残疾人家属就业的工作。目前,全市已建立了市级集中就业基地5个,盲人保健按摩机构56家;各区开办庇护工厂、工疗站、福利企业等集中就业基地19个;共集中安置精神、弱智、重度肢残以及盲人等各种类别的残疾人就业达393人次;全市扶持残疾人进行个体从业或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共794人,其中有633名残疾人在社区就业,涉及的工种1O多个;照顾安排619名残疾人的亲属就业,其中有近2OO名盲人亲属在盲人按摩机构中就业。逐步形成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并举,相互补充的残疾人就业体系。
(三)残疾人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逐步提高
近年来,各部门通过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多渠道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促进了残疾人实现就业。一是开展了“多彩人生”职业教育和残疾人就业前的各类心理辅导,抓好了残疾人职业素质教育,近两年来,全市已有1400多人接受了素质教育;二是由市残联与深圳电大合作开展了残疾人学历教育,开办了全国第一家残疾人网络远程教育大专班,全市共有68名残疾人在大专班接受了学历教育,其中2004届的37名大学生将在今年7月完成大专学历的教育;三是采用多形式开展各类职业技能训练,包括理论培训、实操培训、上岗见习、技能考核鉴定和推荐就业,全市有近18OO名残疾人接受了各种技能培训。
(四)为残疾人就业服务的能力不断增强
经过多年建设,我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的功能不断增强,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建立了由一个市级服务中心、六个区级服务所、42个镇级服务站组成的全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网络;服务队伍不断壮大,专职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人员达1OO多人;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全市包括依托社区在内的全市综合服务设施共有84个,使用面积达l8OO多平方米;服务方式不断转变和改进,开展上门服务,运用信息手段服务,通过举办见面会和推介会等为残疾人以及用人单位提供一条龙服务。全面开展了残疾人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就业推荐、就业跟踪等日常服务工作。
(五)残疾人就业的社会化工作机制初步形成
近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努力,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依托社会力量为残疾人就业工作注入活力,逐步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有关部门紧密协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残疾人就业社会化的路子。例如,由残联与计划、劳动、工商、税务、财政、民政、人事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制订有关残疾人就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措施;与社会用人单位合作建立残疾人培训与就业基地;配合劳动部门开展按比例就业劳动年审、劳动监察和专项检查;与基层、教育和劳动机构携手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与财政部门联合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审计等。通过社会化的工作方式,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路子越走越宽,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发展。
回顾过去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仍存在问题和差距,主要是:认识未到位,个别单位对推行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认识不足,工作不到位;在执行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法规方面执法力度不够,操作的工作方式落后;残疾人就业综合服务设施不够完善,服务不够规范;残疾人培训力度不足,尤其是有针对性的符合残疾人就业需求的培训不足等。这些问题亟待我们下力气解决。
二、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广东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的实施意见以及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和全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最近,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残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统计局、市人事局、市文化局《关于切实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意见》,确立了今后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制定了措施。这是市政府重视残疾人就业的体现和重大的工作举措,也是指导今后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进一步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此,提出以下几点贯彻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切实抓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部署和落实
今后几年,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发展的目标分两个阶段:
一是到2005年,即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最后一年,按照“十五”计划纲要要求,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及就业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健全残疾人就业的社会化工作体系,充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队伍,建立就业服务规范机制,有就业能力和就业需求的待业及失业登记的残疾人基本得到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5%。
二是到2008年,即实施“十一五”计划中期残疾人就业及就业工作的体系和机制比较完善,各种就业方式充分展现,残疾人就业前所接受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程度较高,残疾人就业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残疾人与健全人“平等享有就业机会,同等拥有就业岗位”。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围绕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这两个阶段的目标认真抓好工作的规划部署,努力实现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上述目标。
(二)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工作是社会发展和政府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是社会协调发展全面进步和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各级政府对残疾人就业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将其纳入社会发展的大局,纳入就业和再就业工程,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全力支持,推动发展。我市残疾人就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其它城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残疾人就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不客乐观。因此,必须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整合资源,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齐抓共管,才能为残疾人就业工作注入生机。劳动保障、发展改革、民政、财政、税务、城管、工商、统计、人事和文化等政府职能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将残疾人就业工作列入部门工作规划,积极落实。同时,各级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要经常抓好残疾人就业工作问题的协调和研究,指导检查督促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努力构建起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以及全社会重视、支持和参与的残疾人就业工作体系。
(三)继续推进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在我市实行以来,效果明显,得到认同。今后应继续大力推行,要作为残疾人就业的主要方式加以普及。我们要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深入做好按比例就业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发动和组织更多的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自觉投入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行动上来,以分散就业的方式提高残疾人就业人数。积极鼓励用人单位接纳扶持残疾人,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予以表彰奖励。每年加强对按比例就业的日常性、专项性的劳动用工情况执法检查,对不执行政策法规的用人单位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通报、依法处罚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各级残联机构和劳动部门应当积极做好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各项服务工作,及时组织、培训和输送残疾人给用人单位安排就业。
(四)积极发展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
我市过去残疾人集中就业主要是依托工疗站(农疗站)、庇护工厂(农场)以及一些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安置,实践证明,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是合乎残疾人心理和生理需求的一种就业方式,是有针对性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但总的来看,我市集中就业安置的点面不宽,职业范围窄,安置人数较少,安置残疾类别受到局限。因此应加大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步伐,以集中就业的方式,重点解决好一批重度残疾人以及一直没有得到就业安置的残疾人的就业问题。要加强残疾人集中就业场所基地的建设,已有的庇护工厂和福利企业要加强管理和进一步完善,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积极建设新的基地,以满足残疾人不断增长的就业需求。市、区、街道(镇)要通过政府的扶持或吸收社会资源积极发展各类庇护工厂(农场)、各类简易手工操作的实体或企业以及各类“培训一就业一生活服务一文化娱乐”一体化的残疾人集中就业与集中培训基地,市残联要加强对观澜工业园等现有的市级残疾人就业基地的管理,发挥其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作用。力争在2006年前,每个区建立两个以上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和培训的基地。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转办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有关部门应加强福利企业的管理,落实优惠政策。对福利企业和安置残疾人集中就业基地的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予以大力扶持和依法加强监管。
盲人保健按摩机构是盲人集中就业的场所,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做好盲人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盲人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鼓励和扶持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盲人从事按摩工作,切实把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场所建成集中安置盲人就业的基地。
(五)大力扶持残疾人社区个体或集体就业
残疾人从事个体就业或自愿组织起来进行就业是自强自立的体现,可减轻社会就业压力,应当热情鼓励、大力扶持,并要积极地进行引导和组织实施。同时,组织残疾人进行个体或集体就业要与积极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实行就近就业和社区就业充分结合。这既方便残疾人就近就业又增强了社区服务能力。各区、街道(镇)要从今年起有计划地部署和实施残疾人社区就业、个体或集体从业的工作,发挥和依托街道、居委会的作用,协调社区管理部门提供和开发社区便民服务、社区公益服务以及彩票销售、书报亭经营等就业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有关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扶持残疾人个体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优惠政策,在核发有关证照、办理有关手续、减免税费和落实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优惠和照顾。对从事社区个体和集体从业的残疾人以及从事社区服务性工作的社区公益性组织,可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补贴扶持。
(六)全面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做好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对帮助残疾人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形成合理的职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结构,具有重大的作用。因此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和残联以及社会各类培训机构,要将残疾人培训纳入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总体计划,列入“关爱一自立’’行动的“春雨”计划,大力开展“技能助残”、“教育助残”,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年龄、不同需求、不同文化、不同职业特点的残疾人开展相应的岗前培训或在岗培训以及学历教育等,将职业指导贯穿求职到就业的全过程,帮助残疾人转变择业观念,指导残疾人开发潜能,促成其实现就业。成立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社区服务队,深入社区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力争在2008年前使我市有就业能力和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受训率达到95O%以上。市区两级要建立残疾人职业训练基地,实行“培训--实习--技能鉴定--准就业--输送就业”的职业训练模式,对经训练和技能考核鉴定合格的残疾人有计划地向社会推荐输送就业。鼓励和引导残疾人积极参加各类社会职业培训,有关培训机构对参加职业培训的残疾人应适当减免费用,培训的方式和条件给予方便。同时,要积极建立残疾人社区培训点和开辟社会各行业门类齐全的残疾人培训网点,为残疾人接受培训提供优质的服务。
(七)加强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建设和执法检查,保障残疾人劳动权益
要逐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促进残疾人就业、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有关部门应根据我市社会发展和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情况和需要,大力开展“政策助残”,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对制定《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条例》、《深圳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以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残疾人职业技能等级考核鉴定办法、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劳动监察办法等提出意见。逐步实现残疾人就业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化,规范残疾人就业工作。要加强残疾人劳动用工情况的执法检查,大力开展“执法助残”,切实维护和保障残疾职工的劳动权益和合法权益。保证残疾人与健全人同工同酬,享受平等待遇,用人单位出现生产经营困难进行经济裁员时一般不裁减残疾员工,对失业的残疾职工,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失业救济、特困援助工作,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并对做好失业登记、职业培训和再就业工作。要将失业残疾员工纳入“关爱一自立”行动的“春雨”计划,加以照顾和扶持。
(八)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就业工作服务水平
一是健全各级残疾人就业工作服务机构,尤其是要建立完善街道(镇)一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在现有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增加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服务职能,将残疾人就业服务阵地延伸到社区,形成完整的残疾人就业工作服务网络;二是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队伍的建设,每年应对就业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组织参加有关专业和职业指导资格的考核鉴定,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有关部门要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为其提供工作条件,确保其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加强服务设施的建设,力争在2O06年前市、区、街道(镇)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拥有专门的或固定的工作服务场所,为残疾人就业培训提供一条龙服务;四是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规范机制,制定服务制度,公开服务程序,建立服务档案,全面开展各项日常服务工作。五是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就业服务,今年我们将试运行我市新的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实行市、区、街道(镇)残疾人就业工作服务联网,业务协调开展。并与中残联、市劳动部门进行信息资源联网。充分利用信息网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信息等服务;六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级残联的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日常工作的沟通协调,实行联席会议,协同抓好残疾人就业服务任务的落实,大力开展“就业助残”,并根据需要每年定期举办残疾人就业和重度残疾人家属就业专场推介会,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提供便利服务。
(九)加强残疾人就业工作宣传,营造社会化的残疾人就业工作氛围
残疾人就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法规性都很强的社会工作,它需要社会的理解、支持、参与,才能得以顺利开展,因此必须加强社会宣传,营造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媒体重点做好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残疾人自强模范、社会工作典型以及就业工作重要信息的宣传报道。在主要公共场所、主要交通干线和载体、大型社区大力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同时要重视日常工作中开展宣传,在重大活动中进行宣传,通过标语、海报、宣传单张、工作流程图表等推介工作,尤其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政策业务宣传,不断营造良好的残疾人就业的社会环境。
同志们,残疾人就业工作新的目标和任务已经明确。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团结一致,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进程,为实现我市残疾人与健全人
“平等享有就业机会,同等拥有就业岗位”的目标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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