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七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根据中国残联等12个部委《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残联发[2005]38号)和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七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康办[2006]01号)文件精神,动员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增强全民的爱耳护耳意识,扎实做好第七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本次爱耳日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预防听力损伤和耳聋——人人享有健康听力
围绕这个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展示我市聋儿康复事业在残疾人工作“十五”规划期间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大力宣传2008年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唤起全社会对听力语言残疾人群的关注,深入普及防聋知识,提高全民爱耳护耳意识。
二、活动形式和措施
1、开展“听力健康宣传咨询日”活动
2006年3月2日9:30-12:00,选择残疾人较多的莲花北社区,举办形式多样的“听力健康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布置科普知识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播放防聋知识光盘、举办防聋经验交流会和专题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向小学生和社区居民广泛宣传预防听力损伤与耳聋的科普知识。
市卫生局组织耳鼻喉科专家举办大型耳聋预防科普讲座及听力言语专家义诊;市残联策划主办聋儿康复事业成就展览和防聋宣传经验交流会和专题研讨会等活动。
2、动员社会各界为广大听力语言残疾人提供各方面的关心与帮助
以各区残联为骨干,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深入社区,为听力语言残疾人群送温暖、办实事。
3、派发宣传品和播放电视节目
市残联负责编印和发放防聋科普知识材料。
爱耳日活动当日播放由国家广电总局与卫生部、中国残联等有关部门联合制作普及防聋知识的专题电视节目。
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新闻媒体和各级残疾人事业新闻促进会要积极开展相关的报道活动,为爱耳日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从实际出发,勇于创新,精心组织,密切协作,使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2、坚持“防聋走进社区”的原则,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深入基层,为广大群众和听力语言残疾人群提供服务。
3、为便于群众参与,各地要根据不同的环境条件,充分采用网络、多媒体等先进技术,组织好室内外的咨询、展示和交流等各类活动,因地制宜,务求实效。
4、各区要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工作,及时将本地活动情 况、感人事例、宣传报道材料、图片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于2006年3月10日以前报市残联康复就业部。
四、宣传口号
——预防听力损伤和耳聋,人人享有健康听力
——开展爱耳日活动,提高爱耳护耳意识
——减少听力残疾发生,提高我国人口素质
——扶残济困,救助贫困聋儿
——全社会共同关注青少年听力健康
——年轻早防范,年老耳不聋
——关注老年幸福,共享动听世界
二〇〇六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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