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深圳市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目的与意义
深圳市残疾人抽样调查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同时,利用这一有利契机,开展的又一次比较全面、系统、科学的残疾人抽样调查。
深圳市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内容和目的,一是掌握我市各类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地 区分布、致残原因、家庭状况等情况;二是摸清户籍残疾人和非户籍残疾人增长情况;三
是有关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和参与社会生活等情况。这次调查是市委、市政府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重大举措,通过调查为深圳市制订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有关残疾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深圳市残疾人抽样调查是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一项关系我市残疾人事 业长远发展的基础工程,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深圳的需要,有利于我市残疾人奔
小康目标的实现,有利于提高和改善对残疾人的服务,有利于全社会关心残疾人和帮助残 疾人良好氛围的进一步形成,有利于展示我国人权保障的良好国际形象。
二、深圳市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组织机构
成立深圳市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市统计局、民政局、卫生 局、财政局、残联等政府相关部门组成,市残联牵头。
深圳市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本次调查的筹备和组织实
施工作,制订调查方案和抽样方案,负责指导各区成立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指导各区调查队伍的组建、医务队的组建、经费落实和现场调查组织等工作,组织调查队调查员和医生的培训,负责调查数据的汇总分析等。
三、深圳市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样本量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样本量的设计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按照既具有 代表性又适当控制规模的原则,设计样本量为24000
人,约占我市人口3‰,在全市除南山区已参加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外抽取50个调查小区(其中福田11个,罗湖11 个,盐田2个,宝安14个,龙岗12个)每个调查小区调查人口数量为350-450
人。
四、深圳市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时间
此次调查工作将参考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模式,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调查准备阶段:2006年9月1日前;现场调查阶段:2006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数据汇总、资料公布、资料开发应用、总结阶段:2006年11月至2007年3月。深圳市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06年9月1日零时。
五、深圳市残疾人抽样调查的内容
此次调查涉及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肢体残疾六类残疾人。调查内容包括我市各类残疾人的数量、机构、地区分布、致残原因、生活状况以及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情况。
六、深圳市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长:梁道行(副市长)
副组长:黄国强(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建伟(市残联)
孔爱玲(市统计局)
祖玉琴(市民政局)
陈育民(市卫生局)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
市发展改革局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劳动保障局
市人口计生局
团市委
市妇联
市残联
七、深圳市残疾人抽样调查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残疾人抽样调查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大力配合和支持,各级领导小 组的成员都是与此次抽样调查密切相关的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统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统计调查的业务专长,主动参与,在人员培训、调查技术支持、数据处理和数据分析等方面协助做好工作。
民政部门要主动参与抽样调查工作,要积极动员街道、社区基层组织,认真落实抽样调查提出的各项任务;要发挥基层组织熟悉群众的特点,确保此次抽样调查的任务在基层全面落实。
卫生部门和有关医疗机构要根据调查工作的需要,在调查队组建和人员培训方面发挥作用,要抽调有经验的医生参加抽样调查,做好培训和残疾筛查工作,并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残联要承担起抽样调查的具体组织工作,充分发挥熟悉残疾人的优势,多承担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办公室,落实抽样调查的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