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片 专 栏
会议现场
李铭副市长作重要讲话
高建伟理事长作工作报告
黄国强副秘书长宣读表彰决定
出席会议人员

 

关于全国、全省第三次残疾人事业
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2007年4月23日)


   去年6月与今年3月,国务院残工委和省政府残工委相继召开全国、全省第三次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以下简称两会),总结“十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成绩和经验,部署了“十一五”期间的残疾人工作。两会的召开,明确了方向,统一了思想,交流了经验,提高了认识,振奋了精神,必将指导推动我市“十一五”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两会主要精神如下:

  一、关于第三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精神

   (一)会议概况


   国务院残工委于2006年6月8日在北京隆重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国务院残工委全体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残工委主任及民政、教育、劳动、卫生、财政部门等成员单位负责人,受表彰的第三批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县(市、区)代表和中国残联主席团全体委员共700余人出席了会议。我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残工委副主任黄国强,市残联理事长高建伟和此次获“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区”称号的南山区代表、区残联负责人蓝康忠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国务院副秘书长张勇同志主持,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任回良玉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同志作了大会报告,总结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完成情况,部署“十一五”期间的残疾人工作;教育部、民政部、卫生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和中国残联的负责同志就相关残疾人工作业务进行了部署;会议宣读了国务院残工委《关于表彰“第三批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县”的决定》,广东省副省长李容根及河南省淮滨县等三个先进县、区的代表介绍了工作情况和经验。

   (二)会议的主要精神


   1、回良玉副总理讲话的主要精神

   回良玉副总理在讲话中,回顾了“十五”时期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做法,指出了“十一五”时期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大意义。他强调,“十一五”时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纲要》规定的任务和要求,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不懈地解决残疾人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切实满足他们的基本需要。要继续深入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对失去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解决救助和供养,保障基本生活;大力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体系;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不断提高残疾人受教育的程度和水平;坚持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残疾人就业政策,多渠道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二是大力加强基础建设,建立残疾人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完善残疾人保障法律法规体系,抓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交通、建筑、信息等方面的无障碍建设。三是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关心帮助残疾人,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四是要认真承办2008年北京残奥会和2007年上海特奥会,促进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和残疾人全面发展。

   回良玉指出,做好新时期残疾人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努力开创残疾人事业的新局面。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残疾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分管残疾人工作的同志要经常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残疾人工作的大事、急事、难事;加强统筹协调,继续加大投入,保障事业发展需要。二要加强统筹协调。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是政府综合协调、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议事协调机构,是政府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抓手,今后要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出台政策、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要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发挥残联的作用,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各级残联组织要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更好地履行“代表、管理、服务”职能。四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满怀深厚的感情去做残疾人工作,把对残疾人的关爱体现在实际行动上,反映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在不断完善的政策措施里。深入到贫困残疾人中,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多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

   2、邓朴方同志的报告主要精神

   邓朴方同志的报告分为三部分:

   ⑴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圆满完成,成效显著

   “十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主要成绩为:一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和谐,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建立了各类专门为残疾人服务的机构和设施,有效地促进了残疾人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自身素质普遍提高。642万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康复工作体系、服务网络和业务格局逐步完善;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义务教育入学率近80%,残疾儿童少年享受“两免一补”范围扩大,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和高等教育有新发展;残疾人就业状况进一步改善,城市463万、农村1800万残疾人就业;残疾人扶贫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700万农村残疾人脱贫;5.18万残疾人改善居住条件;残疾人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共有516万残疾人通过社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措施,有效改善了生活状况;维权工作扎实有效。积极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和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信访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日益活跃。特殊艺术和残疾人体育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残疾人运动员在国际比赛中获676枚金牌,十二届残疾人奥运会上金牌和奖牌总数双双第一。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三是关系残疾人事业长远发展的主要工作顺利推进,成功申办2008年残奥会;启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和残疾人保障法的修订工作;“残疾人就业条例”已送审;大力推进基层残疾人工作,社区残疾人工作提升了基层残疾人组织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残疾人事业的国际影响日益扩大。积极参与、推进国际残疾人事务,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荣获“联合国人权奖”。

   ⑵抓住机遇,顺应大局,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

   国务院批转实施了《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明确“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工作的总目标是: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具体内容包括: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并通过实施重点工程,使830万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使可以扶持的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并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使农村100万户残疾人无房户和极度危房户中的32万户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将贫困残疾人纳人社会保障范围,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规模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性体育活动得到普及;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切实改善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为实现上述目标,“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必须遵循以下指导原则:一要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点,整体推进,加速发展。二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的工作模式,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范畴。三要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四要贯彻“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方针。以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和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为重点,多为残疾人办实事。五要统筹规划,对东中西部和城乡残疾人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六要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规政策,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七要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

   ⑶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工作全局,确保“十一五”发展纲要各项目标的全面实现

   “十一五”期间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和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为重点,持续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使城市和发达地区农村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高级中等特殊教育发展,积极发展高等特殊教育。推动残疾人就业的法规、政策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使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依法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分类救助”,适当提高困难的残疾人的生活保障水平。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推动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的修订,加大执法和法制宣传力度,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要进一步丰富、活跃残疾人群众文化、体育生活,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和体育事业,办好2007年上海特奥会和2008年残奥会。

   二是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确保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产生活得到稳定的保障。要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扶贫工作,经济较发达地区要重点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相对贫困问题。康复方面,要着力开展康复救助,探索贫困残疾人康复和医疗保障制度。教育方面,要真正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国家教育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助学金制度,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享受政府优惠政策,高中以上贫困残疾学生,优先提供助学金和教育贷款。社会保障方面,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依法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实施“分类救助”,积极探索智力残疾和重度残疾人的安养问题。

   三是加强分类指导,统筹不同地区和城乡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一五”期间,要加强分类指导,统筹不同地区和城乡之间残疾人事业发展。东部地区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率先使残疾人走上小康生活之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把加快解决农村残疾人的困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努力加快改变农村残疾人事业的滞后状况,缩小城乡之间残疾人工作的差距。

   四是建立健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社会参与、部门协同的残疾人事业长效发展机制。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切实把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各部门要将有关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密切协作,形成新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强化残疾人工作中的社会责任。坚持社会化的工作方法,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要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培养,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体作用,鼓励残疾人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要做好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修订和制定好其他配套的法规和规章,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关于第三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精神

   (一)会议概况


   省政府残工委于2007年3月16日在广州召开了第三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黄龙云,省政府残工委全体成员,各地级以上市分管残联的副市长,以及卫生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的残工委委员和残联理事长,县(市、区)残联理事长,省残联五届主席团全体委员等共300多人出席了会议。我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残工委副主任黄国强,市残联理事长高建伟以及卫生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的残工委委员,各区残联理事长和省残联主席团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周炳南主持。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黄龙云作了重要讲话;省政府残工委副主任、省残联理事长郭德勤作了大会工作报告,总结“十五”残疾人事业计划纲要完成情况,部署“十一五”期间的残疾人工作;广州、深圳、汕头、惠州等先进市政府领导分别作了工作经验发言;省教育厅、民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财政厅等部门负责同志就相关残疾人工作业务进行了部署;会议宣读了《省政府残工委关于表彰“十五”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并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颁奖,我市被授予“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市”称号,市残联理事长高建伟被授予“全省优秀市残联理事长”称号,另有1个区、2个街道、6个单位和8名同志分别荣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

   (二)会议的主要精神


   1、黄龙云副省长的讲话主要精神

  黄龙云副省长在讲话中,首先点评了广州、深圳、汕头、 惠州等地的工作,充分肯定了我市“十五”形成的“五化”(即:发展环境法规化、工作方式社会化、运作机制市场化、服务手段信息化、工作服务社区化)工作特色,回顾了“十五”时期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了“十一五”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了意见和要求。他强调,残疾人事业是广东和谐建设的关键之一。“十一五”时期,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按照《纲要》规定的任务目标,加强统筹,扎实推进,促使残疾人事业又快又好发展,千方百计地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一是完善残疾人保障体系建设。要把残疾人保障工作纳入城镇财政工作,为残疾人办理一系列的社会保险,做好个体残疾人的医疗保险等工作。

   二是特别促进残疾人就业和脱贫。依法推进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提高覆盖率;发展残疾人特色产业,拓展残疾人就业领域;强化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创业能力;扶助残疾人自主创业,实施灵活就业;完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降低残疾人就业门槛,促进残疾人就业;把扶贫残疾人纳入扶贫计划,给予特别的扶助。

   三是大力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重点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把实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作为一个纲领,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家庭康复、社会康复。加强残疾人教育工作,切实把残疾人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我省教育发展的规划,积极发展残疾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教育,扩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对贫困学龄前儿童提供免费的教育训练,对义务阶段的残疾人学生实行免费政策,对特殊学校的贫困技术生实行补助制度。

   四是积极发展残疾人文体事业。抓住08年北京残奥会和广州亚运会等契机,将残疾人体育纳入全民体育活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创办手语节目和残疾人的专题节目,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五是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和队伍建设。着力抓好县、市、区三级组织网络建设,抓好乡镇(街道)残联队伍、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和助残志愿者队伍的建设。

   六是基础服务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大经费投入,配备服务的设备和器材,努力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残疾人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信息数据库和人才库,为残疾人服务的开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黄龙云指出,做好“十一五”时期的残疾人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关键在于领导。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发挥主导作用,把残疾人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纳入当地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二是重视发挥残工委的组织和协调作用,做好残工委更名工作,不断加强机构制度建设。残工委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服务残疾人事业发展;残联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协调有方,督办有力,调研有见解,服务有章法。三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投入,把残疾人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残疾人事业的顺利开展。要进行项目效益评估,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作用。

   四是加强残疾人组织和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为残疾人服务的好队伍。

   2、郭德勤理事长的报告主要精神

   郭德勤理事长在报告中谈到:

   ⑴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圆满完成,成效显著

   “十五”期间全省残疾人事业的主要成绩为:一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不断改善。残疾人事业法规环境、社会舆论环境、无障碍建设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二是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建立了各类专门为残疾人服务的机构和设施,有效地促进了残疾人各项工作的开展。三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探索出一套以政府为主导、社会为主力、残联为主体,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工作机制。四是残疾人得到更多实惠,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44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1%,9万名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787名残疾人进入普通高等院校就读。城镇残疾人就业累计34.8万人,农村残疾人就业累计52.5万人,累计扶持贫困残疾人38.4万人,实际解决温饱11.6万人,危房改造6500户。城镇参加社会保险的残疾人5.9万人,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13万人。五是残疾人自身素质普遍提高。110名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及残疾人亲属成为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六是残疾人事业的影响力日益扩大。积极参与地方“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参与“十项民心工程”、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等重要工作,不断提高残疾人和残联组织的社会地位。

   (2)“十一五”期间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形势和主要目标

   发展面临极好的战略机遇:一是我省综合实力的显著增强,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障。我省“十一五”规划纲要将“加强残疾人事业”作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的重点内容予以强调,要求“帮助残疾人康复、上学和就业,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这些有利的形势和环境为残疾人事业在“十一五”期间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机遇。

   “十一五”期间我省残疾人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全省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珠三角洲地区残疾人基本生活在全省率先全面达到小康水平。

   ——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通过实施重点工程,使60万残疾人获得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推行0-6岁学龄前残疾儿童义务康复工作;构建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珠三角洲地区建成白内障无障碍区。

   ——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扶持力度,帮助其加快脱贫步伐,改善居住条件。

   ——将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免费义务教育范围,至2007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至2010年,达97%以上。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社会福利进一步提高。

   ——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社会生活参与程度不断扩大。

   ——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优越,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维护残疾人的尊严和权利,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改善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

   ——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加快建设广东省残疾人教育、康复基地。

   (3)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事业发展全局,确保“十一五”发展纲要各项目标的全面实现

   “十一五”期间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全面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康复方面,珠三角洲地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制定《学前残疾儿童康复保障条例》,在全省范围内初步建立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教育方面,适龄接受普通教育(即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当地健全儿童少年水平;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在2007年秋季,逐步对本省户籍的城镇适龄残疾学生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积极发展残疾人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就业方面,完善残疾人就业的法规、政策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及时得到职业指导和培训。社会保障方面,鼓励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扩大自谋职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按规定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分类救助,适当提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法制建设方面,适时修订完善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针对残疾人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制订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加大对重大恶性案件的查处力度。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文体方面,倡导、动员社会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普遍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优秀艺术人才。组织残疾人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积极参加各类重大体育赛事,努力提高我省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水平,争取进入全国前列。

   二是紧紧围绕建设小康生活目标,切实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继续将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纳入整体规划,通过科技扶贫、基地扶贫、智力扶贫等方式使贫困残疾人掌握脱贫致富的一技之长。经济发达地区要重点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相对贫困问题,稳定提高经济收入。

   要在广州、深圳、顺德全面试点建设残疾人事业现代化,建立高水平的、全方位的残疾人生活保障制度。通过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并出台相关政策,使广大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有保障,使贫困残疾人有稳定生活补助、有养老保障等一系列社会保障,真正让残疾人享受到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社会福利。

   三是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确保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抓住“规范化建设”这个核心内容,按照“整体推进,规范达标”的总体要求,抓好县、乡和村(社区)三级组织网络建设,重点抓好三支队伍建设,即由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组成的残联干部队伍、由乡(镇、街道)残联残疾人专干和村(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组成的残疾人骨干队伍和助残志愿者队伍建设。以社区残疾人活动室和残疾人之家为阵地,推动村(社区)残疾人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逐步做到“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使基层残疾人组织成为广大残疾人的贴心人。

   四是建立健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社会参与、部门协同的残疾人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残工委的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强化残疾人工作中的社会责任,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强政策法规建设,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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