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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李铭副市长作重要讲话
高建伟理事长作工作报告
黄国强副秘书长宣读表彰决定
出席会议人员

共建社区康复平台
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

深圳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育民

(2007年4月23日)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是人权保障事业的重要内容。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深圳的本质要求,是全社会、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与残联共同规划,完善社区残疾康复服务体系

  社区残疾康复服务网络是以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为基础、以社区医院为依托的专业康复技术服务体系。为完善社区残疾康复服务体系,去年我局与市残联密切合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基层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社区残疾人康复站和社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设标准,对社区康复资源进行统一管理、资源共享;还联合举办了创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训班,对全市首批建设社区残疾人康复站的56家社康中心负责人进行了政策和康复技能的培训;在此基础上,与市民政局、市残联共同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将罗湖、南山、福田、盐田四区培育成为全国示范区,宝安、龙岗两区培训成为全省示范区,福田区于今年2月份接受了国家专家组的评审,获得高度评价。市残联计划投入750万元专项设备与服务经费,改善全市56家社康中心和47家社区医院的康复服务基础设施。通过上述措施,进一步完善了社康中心的社区康复功能,逐步达到在社区提供方便、价廉、优质的康复服务,满足残疾人的康复需求。

  二、积极推进残疾儿童报告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人口素质,加强残疾儿童的医疗、康复工作。市卫生局与市残联于2002年联合启动了深圳市残疾儿童报告制度,制订了《深圳市残疾儿童报告暂行办法》,通过加强人员培训、改进报告程序、核查漏报等措施,现各有关单位均已建立了报告和查漏制度。5年来全市共报告残疾儿童1300余例。这一制度的实施,对掌握我市残疾儿童情况,保障其医疗和康复具有重要意义。

  三、加强协作,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共同努力

  在“十一五”期间,我们要根据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认真落实卫生部门承担的任务指标,与残联密切协作,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为我市2008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贡献力量。下一阶段的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进一步完善社区残疾康复服务体系

  目前,社区残疾康复服务体系的框架已经构建起来,接下来要进一步充实完善体系的功能,让体系内各个层次的机构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的同时,又能上下协调、良好地运转起来,改变过去各自为营的状况,发挥体系的整体效能。各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和相关专业康复机构要对社区康复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各级医院康复科、各社区医院的社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各社康中心的社区残疾人康复站要开展纵向横向的业务合作,通过双向转介、技术支持等形式逐步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2.规范残疾人社区康复管理,提高质量,落实功能

  各级社区康复服务机构要按照卫生局、残联、民政局共同制订的社区康复机构的建设标准规范开展康复服务,配备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建设达标的基础设施,按照服务内容开展工作,作好质量控制。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将列入社区卫生服务年度考核指标,作为绩效考核的内容,督促各社区卫生机构不断提高康复服务质量,保证残疾人得到优质有效的康复服务。

  3.争取各方资源,保障社区残疾康复工作健康发展

  卫生部门和残联要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换制度,相互协调配合,今年初卫生局和残联领导进行了两次座谈交流,就残疾人康复工作交换了意见、明确了目标。我们双方要共同争取政府加大对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投入,充分整合各自系统内的政策、资源优势,共同做好康复设施的配置、服务人员的配备与培训、工作经费补贴等工作。希望残联发挥社会化工作的优势,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和机构的建设。
   
  社区康复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康复事业发展模式,是实现我市2008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战略目标的主要策略,我局将和残联一起共建社区康复平台,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为更好地服务残疾人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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