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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市分散按比例安排

残疾人就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助理巡视员  蔡焕行
(二OO五年十月十八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残疾人就业工作会议,贯彻实施《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实施办法》,标志着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又将跃上一个新台阶。受管林根局长委托,在此,我谨代表市劳动保障局,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志表示祝贺和问候。

  关心和帮助残疾人,是一项功德无量的事业。我们劳动保障部门对这项事业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作为负责劳动保障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残疾人也是我们开展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对象。我们将把这项责无旁贷的社会责任,贯穿在我们劳动保障工作的全部过程。

  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残疾人就业工作,以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代表市劳动保障局,代表管林根局长,表个态。

  一、进一步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把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全市就业工作的整体规划,认真抓好

  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是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重要内容。

  (一)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全市就业工作体系和劳动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中,统一部署。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将残疾人就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制定全市就业和再就业长效政策时一并考虑,加强领导,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面配合推进全市残疾人就业工作。

  (二)依法推进我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积极配合我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做好残疾人的失业登记工作,将各项就业服务优惠政策充分落实到全体残疾失业人员;组织开展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劳动监察,将用人单位缴交保障金情况纳入劳动监察范围;组织残疾失业人员开展专门的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提高就业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为残疾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推荐和各项相关就业服务,促进残疾人就业;依法维护和保障残疾职工的劳动保障权益等等。

  (三)加大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执行力度。进一步抓好对现有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认真总结我市开展“政策助残”、“执法助残”、“培训助残”和“就业助残”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与市残联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共同配合,紧密合作,提升全市助残行动各项措施。配合市残联制订符合深圳实际的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实现残疾人就业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促进全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坚决贯彻执行《实施办法》,认真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收工作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我市社保机构代为征收,必将有力地推动和规范全市征缴工作,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更多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按每年公告的时间要求,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收各项筹备工作,调试好征收系统,做好用人单位年度在岗职工人数的核准工作,为残疾人就业工作提供基本数据。认真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收工作,代征收的保障金,全部缴入市财政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用帐户,每年编制的保障金征收情况表,按时报送市财政局和市残联。会同市残联,积极探讨制订符合深圳实际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催缴办法。

  残疾人就业工作,关系到全市残疾人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益,是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支持下,我市的残疾人一定能够战胜生活和工作上的种种困难,开辟出更加美好的人生境界,我市的残疾人就业事业也必将迎来更大的发展。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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