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对全市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二)负责分析研究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形势,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做好残疾人工作。
(四)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为残疾人兴办实事项目,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实事项目的完成情况。
(五)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开发社会潜能,广泛开展扶残助残活动,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帮助残疾人排忧解难。
(六)负责承担广东省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其有关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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