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使用信息公示

2026-06-30

  2025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深圳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1511万元,实际使用1508.53万元,结转2.4万元,结余0.07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文化、残疾儿童康复和早期干预等两个方面。现将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残疾人文化

  (一)残疾人文化进社区

  1.资助罗湖区3万元,实际使用经费3万元,主要在翠竹街道愉天社区、莲塘街道畔山社区、南湖街道渔邨社区累计开展各类文化活动14场,共吸引445人次残疾人参与。

  2.资助福田区3万元,实际使用经费3万元,主要在3个社区各配备40本适合残疾人阅读的正能量书籍,总计120本,涵盖励志文学、生活技能、心理健康、科普知识等类别。在3个社区及福康之家共举办7场口述电影放映活动,每场组织不少于15名残疾人及亲友观看。

  3.资助南山区4万元,实际使用经费4万元,主要通过向南山、南头、沙河、蛇口四个街道的职康中心配送书籍,使残疾人参与文化活动的需要得到满足。

  4.资助宝安区3万元,实际使用经费2.95万元,主要在新安街道宝民、大浪和海华三个社区开展了4场“残疾人艺术文化建设”活动,吸引了社区内包括残疾朋友及社区居民的踊跃参与。

  5.资助龙岗区3万元,实际使用经费2.98万元,主要用于3个街道社区残疾人文化活动阵地建设,购置图书、文艺器材、康复训练设备等,开展残疾人读书分享、文艺汇演、技能培训等活动6场,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残疾人融入社会。

  6.资助盐田区3万元,实际使用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残疾人电影放映活动10场。

  7.资助龙华区3万元,实际使用经费3万元,主要购置一批阅览室信息无障碍设备,开展“龙华文煦·共融花开”——残疾人文化进社区服务项目,在3个社区打造残疾人文化活动阵地。

  8.资助坪山区3万元,实际使用经费3万元,主要开展各类残疾人文化活动18场,累计服务残疾人360人次,活动满意度稳定高于85%。

  9.资助光明区3万元,实际使用经费3万元,主要为辖区内37个社区开展残疾人非遗皮影戏。

  10.资助大鹏新区3万元,实际使用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 3 个街道社区辖区内残疾人开展游园、关爱活动及开展文化艺术活动汇演及非遗文化艺术品——纸雕台灯创作活动。

  残疾人文化进社区为残疾人提供了展示自我、提升能力的平台,增强残疾人的幸福感与融入感;营造了扶残助残的包容氛围,推动残健共融,让社区更有温度;保障了残疾人平等享受公共文化的权益,推动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精准化,助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扶持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

  1.资助罗湖区非遗麦秆画技艺培训5万元,实际使用经费5万元,主要结合现代科技教学手段开展线下面对面的培训,组织残疾人艺术作品展示和文化活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成功开展培训10次、义卖活动2次、文化活动1次,累计培训学员10人。通过培训和活动,提升了残疾人的艺术技能,增强了他们的就业能力,提高了社会对残疾人艺术的认知和关注度,为残疾人非遗技艺提供了展示作品的平台,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2.资助福田区残疾人非遗文化艺术推广活动及手工创意市集服务5万元,实际使用经费5万元,主要是举办一场为期5天的残疾人非遗文化艺术推广活动及手工创意市集,现场展示鱼皮浮雕画、编织、刺绣等残疾人创作的传统手工艺品,统一规划摊位邀请福田区职康人员与会员参与,同时设置互动体验区,邀请观众亲手制作手工艺品,为残疾人搭建才艺展示与文化交流的平台。项目共开展手工活动体验250人次,活动满意度达98%,响应国家“十四五”残疾人文化助残号召,探索了非遗保护发展新方式,既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也向社会展现了残疾人的艺术才华与坚韧精神,提升了助残扶残影响力,有效增进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支持,营造了包容友好的社会氛围,提升了残健共融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二、残疾儿童康复和早期干预

  (一)残疾儿童康复

  1.资助罗湖区118万元,实际使用经费118万元,为115名罗湖户籍0-6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补助。

  2.资助福田区214万元,实际使用经费214万元,为318名辖区内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0-6岁残疾儿童发放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

  3.资助南山区184万元,实际使用经费184万元,全年为97名名符合条件的户籍持证残疾人发放康复补助。

  4.资助宝安区298万元,实际使用经费298万元,为270名辖区内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0-6岁残疾儿童发放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

  5.资助龙岗区294万元,实际使用经费294万元,全年共覆盖龙岗区0至6岁残疾儿童181名,服务对象及家属对康复服务满意度接近85%。项目持续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扎实开展各项康复服务,切实缓解了特殊儿童家庭的经济负担。

  6.资助盐田区24万元,实际使用经费24万元,全年19名残疾儿童得到基本康复服务。

  7.资助龙华区162万元,实际使用经费162万元,全年为辖区内57名残疾儿童发放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补助,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8.资助坪山区58万元,实际使用经费58万元,全年惠及残疾儿童131名,通过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有效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压力。

  9.资助光明区78万元,实际使用经费78万元,为深圳市户籍的残疾儿童或疑似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及助听器验配、肢体矫治手术、功能训练等服务,显著改善残疾儿童功能状况,增强自理及社会参与能力,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全年得到基本康复服务残疾儿童数量126人,残疾儿童或家属对基本康复服务满意率100%。

  10.资助大鹏新区17.2万元,实际使用经费17.2万元,全年为辖区内9名残疾儿童发放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补助。

  (二)残疾儿童早期干预

  为辖区内残疾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家长培训、亲子同训、家庭环境评估与康复指导等早期干预服务,改善残疾儿童功能状况,提高残疾儿童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减轻残疾的发生、发展。

  1.资助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9.6万元,实际使用经费9.6万元,为8名深圳户籍的残疾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早期干预服务。

  2.资助罗湖区3.6万元,实际使用经费3.6万元,为3名罗湖区户籍0-3岁残疾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早期干预服务。

  3.资助龙岗区3.6万元,实际使用经费3.6万元,为龙岗区户籍的3名残疾儿童提供早期干预服务。

  4.资助宝安区3.6万元,实际使用经费3.6万元,为3名宝安区户籍0-3岁残疾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早期干预服务。

  5.资助龙华区2.4万元,实际使用经费0万元,因经费审批时建议参照招标程序开展多方询价工作,最大可能避免审计风险。故该经费无法于2025年使用经费,结转至2026年实施。

  附表: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各区残残联完成情况公示一览表


附件: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各区残残联完成情况公示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