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服务宣导与管理项目采购公告

2025-08-11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现就2025年度“残疾人服务宣导与管理”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残疾人服务宣导与管理       

  二、标的金额

  人民币5万元

  三、采购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3.投标人应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投标人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投标方式

  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材料:

  1.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5.投标书(原件)。

  6.投标报价单(原件)。

  7.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8.投标人经营状态显示“吊销、注销、停业、清算”等情形或未提交上述资料的,不具备投标资格。该资料由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查询,提交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9.标书需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件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等信息。标书没有装订成册做废标处理(加盖公章)。

  五、其他要求

  1.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提供要求的所有文件材料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整套材料需独立封装并加盖公章、骑缝章。

  2.电子档投标文件一份(为盖章的纸质标书扫描件,用U盘存储,与纸制版投标文件一起封装)。

  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含电子版扫描件)须于2025年8月15日下午16:00前送达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30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12楼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康复就业部,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0755-82485781。


附件:残疾人服务宣导与管理项目采购需求.docx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docx